普法进行时:以我所学 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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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4日,由我校民商法学院主办,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和西安外国语大学商学院参加的首届西安三校“12•4”联合普法活动,在钟楼邮局广场隆重举行。
• 2007年3月15日,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协同西安市各工商局,在大雁塔、小寨等7处开展“3•15”室外普法宣传。
• 2007年12月3日,我校刑事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组成的普法宣传教育小组走进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以举办“中小学法制教育讲座”的形式拉开了刑事法学院“12•4”教学实践系列活动的序幕。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我校的志愿活动是从1984年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开始的。其实,我校志愿活动的氛围早在“法服”成立之前就已经形成。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高等政法院校之一,我校早已自觉承担起了向普通民众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树立法制理念的重任。一批批政法学子在学校和各学院的组织下,走出校门,走进城市,走进乡村,走进工地,走进中小学,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义务普法活动。法律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说早就已经深入人心了。而长足的发展也让普法活动成为我校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传统和品牌。
当然,组织化、系统化的学生志愿活动,还是应当从1984年10月法律服务中心的挂牌成立说起。它是我校第一个,也是目前为止我校规模最大、运行最规范、活动时间最长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其中,法服援助部,更是常年坚持为群众进行免费的法律援助,为西法大和法律服务中心赢得了很好的社会声誉。每年的“3•15消费者日”、“12•4宪法日”、寒暑假等时期,中心都会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进行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越来越多的同学的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我校普法氛围自此渐渐浓郁起来。
对于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特别是援助员们来说,早出晚归早已是常事。由于工作需要,节假日、双休日,这些本应放松休息的时间,反倒成为了志愿者们最为忙碌的时候。他们一次次放弃自己喜爱的活动,放弃宝贵的休息时间,不畏严寒酷暑、不畏疲劳,出现在市区和郊县的繁华街头、广场,走进各居民小区、学校,深入工厂、矿山、农村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发放相关法律资料,认真接待每一个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而细致地解答他们的难题……二十余年来,“法服”人秉承“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初衷,始终活跃在普法和法律援助的前沿;二十余年来,“法服”人以他们的行动践行了自己朴素而真诚的诺言,将自己不断努力跋涉的足迹留在了三秦大地上。
“做一名普法志愿者很辛苦。”这是笔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活动一做往往就是一整天,最多的时候一位援助员每天需要接待上百名咨询群众。夏天骄阳似火,我们可爱的志愿者们却一次次走上喧嚣熙攘的街头,微笑地向路过的市民宣传讲解,汗水湿透了衣衫、烈日烤干了嘴唇却从不言弃;冬季寒风凛冽,冷雨纷飞,志愿者们的手脚都冻僵了,脸上却始终挂着温暖的笑容……其艰苦程度自不待言。
“但我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放弃,工作是累了点,但一想到能为市民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心里还是挺开心的,特别是当看到自己的努力有了成果时,那种成就感和发自内心的快乐,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体会不到的。”这是一名普通志愿者的活动感受,却未尝不是所有志愿者共同的心声!
在法律服务中心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同学开始关注并加入到我校的志愿普法活动中来。志愿者们优质的服务更是为我校赢得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声誉。在这一过程中,“法服”的体制建设、运行机制也逐步发展完善了起来,为学校各个学院和其他兄弟社团的活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校的普法志愿活动也渐渐走上了一条规范化的轨道,持续性得到加强,成效日益显著。
一枝独秀渐渐开出了满园的春光。
2007,环保志愿者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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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14日,“可可西里的真相”全国高校图片巡回展在我校长安校区超市前举行。此次活动由法绿环保协会承办,通过真实而震撼的图片,生动地展示了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的巨大变迁,呼吁广大学生关注、支持并积极投身环保事业。活动在同学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据悉,截至活动结束,现场设置的募捐箱和索南达杰T恤义卖点共筹集到善款600余元,这笔资金将全部用于环保事业。
去年法绿环保协会很忙。
“环保公益日植树活动、陕西省第三届环保知识竞赛、碑林区环保演讲比赛、‘绿色沙龙’第一次会议、关爱娃娃鱼报告会、世界水日宣传活动、‘易物易快乐’活动、大学生环保工艺品展、‘可可西里的真相’高校巡回图片展……”
当“法环”会长龚易如数家珍地将一系列活动一一列出时,记者不禁大为吃惊:原来在不知不觉间,这个低调的社团竟然已经做了这么多事。
或许是他们的服务性质和工作方式使然,在西法大,以生态与环境保护为主要活动方向的法绿环保协会并不算一个知名度很高的社团。但这并不能抹杀“法环”对推进我校志愿活动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事实上,成立于1999年底的法绿环保协会,作为我校注册成立的第一个从事公益志愿服务的学生社团,将我校的志愿活动带入到一个全新的领域,极大地拓展了志愿活动的内涵和意义,为之后的志愿活动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其先驱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八年来,“法环”秉承“还绿色于自然,服务于社会”的创会宗旨,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种环保公益活动,广泛普及环保知识,并长期致力于我校校园环境保护工作,对校园环境的美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前段时间,学生食堂里的塑料包装袋较之以往少了很多。
“这也是07年我们协会的活动之一。”龚易告诉记者,“虽然目前为止影响并不是很大,效果也不是很好,但我们还会继续做下去。我们不会放弃,我们一直在前进。”
“我们一直在前进。”说这话的时候,龚易的眼神是坚定的。这就是“法环”人——一群顽强的环保卫士。
在当前的社会实践中,环保并不是很吃香的事业。它细致而繁琐,在短期内却很难看到效果,需要我们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并且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正因如此,它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却往往被忽略。同时,由于环保理念与人们已经习惯的生活方式的冲突矛盾,更使得环保志愿者往往陷入一种不被理解,甚至被排斥的尴尬境地。譬如减少塑料包装袋的使用就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而“法环”人所致力的,恰恰是这样一份不为人所知和理解的事业。虽然,这项事业很辛苦而且没有什么鲜花和掌声,却丝毫不能影响“法环”人保护自然和环境的坚定信念。
“还绿色于自然,服务于社会”,“法环”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正是源于这样一种单纯而坚定的信念,八年来,“法环”人一直默默而执着地行走在环境保护的道路上,尽管风雨兼程,却始终无怨无悔。
阳光:无悔青春 与你同行
说到我校的志愿活动,就不得不提到阳光爱心志愿者协会。虽然建立才短短五年,但数百人之众的团队和各种丰富多彩、影响力颇大的活动让这个年轻的社团超越了众多的“前辈”,成为西法大志愿活动当之无愧的典范。成绩的取得,是一届届“阳光”人不懈努力的结果。五年来,“阳光”一路走来,给我们留下了太多关于爱、关于感动的故事。
组建于2002年秋的阳光爱心志愿者协会和绝大多数新生社团一样,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人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支只有寥寥数十人的实践队伍,就是“阳光”的全部,对于一个志愿服务型社团,显然是不够的;而人力物力的不足使得活动的范围也很有限。但这些困难并没有让“阳光”人退却,他们在努力打开局面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方向。2005年,基于共同的志向,“阳光”与当时在校内已有一定影响力的马永红展开了合作。不久之后,支农调研队成立。这次合作为“阳光”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自此“阳光”的志愿者们加入到了建设新农村的行列中,并逐渐成长为我校一支影响较大的支农队伍。
由于时间的限制,“阳光”的支农支教通常都放在寒暑假等较长的假期内进行。因此,当其他同学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紧张学习后终于可以放松休息的时候,志愿者们却匆匆地打点好行装奔赴山区农村。酷暑、严寒、缺水……所有这些对志愿者来说,无疑是一场场严峻的考验,但“阳光”人前赴后继的脚步却始终向前。一次次,他们顶着炎炎烈日踏上田间地头,调查村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一次次,他们翻过高山峻岭,去探望那些深山里的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一次次,他们在昏暗的灯光下细心地编写着教案;一次次,他们抛开羞涩与矜持,走上讲台,为老老少少的“学生”传授知识……
“在农村的日子,无论是从生活条件还是工作环境来说,毫无疑问是很苦的。但我们感受最多的却是快乐和幸福。那些单纯的孩子,那些质朴的农民,还有我亲爱的队友们,是他们,让我学会了珍惜;是他们,让我收获了成长的意义。”
——摘自一名支农队员的日志
在“阳光”人的不断努力下,如今,支农支教已成为“阳光”的一大精品活动。近两年,他们的足迹踏遍了三秦大地,为数十个乡村建立了内容详细的村庄档案,支农实践点的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2005年来,“阳光”与新农村建设陕西指导组和中国人民大学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开展支农方面的合作。同时还和各兄弟院校的志愿者协会加强了交流和合作,并通过与其他团体的交流,进一步促进了自身工作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除了支农支教,“阳光”在社区志愿服务领域的活动也进行得有声有色。五年来,“阳光”先后开展了多次助残助老活动,与西安市盲哑学校、西安慧灵智障人士扶助中心、西安市救助管理站、长安区福利院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每周一至周五,服务队有计划地安排志愿者到各个服务点开展活动,与那里的老人孩子们联欢,照顾他们的生活,排解他们的孤独。自去年十月份,服务队在救助站、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开办了文化基础知识学习班,组织志愿者利用周末去给孩子们上课,提高流浪儿童的知识水平,重树他们对生活的信心。
此外,他们还举办了募捐、义卖、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赠、感恩节亲情电话、艾滋病知识宣传、慈善晚会等等活动,并且定期对会员进行手语培训。在每一个需要爱与关怀的地方都会有“阳光”人的身影。是他们,用爱心与热情将每一个普通的日子点缀得分外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