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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常识之地震烈度
作者:王芸    新闻来源:学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发表评论

地震烈度

同样大小的地震,造成的破坏不一定相同;同一次地震,在不同的地方造成的破坏也不一样。为了衡量地震的破坏程度,科学家又“制作”了另一把“尺子”一地震烈度。地震烈度与震级、震源深度、震中距,以及震区的土质条件等有关。

一般来讲,一次地震发生后,震中区的破坏最重,烈度最高;这个烈度称为震中烈度。从震中向四周扩展,地震烈度逐渐减小。

所以,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它所造成的破坏,在不同的地区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一次地震,可以划分出好几个烈度不同的地区。这与一颗炸弹爆后,近处与远处破坏程度不同道理一样。炸弹的炸药量,好比是震级;炸弹对不同地点的破坏程度,好是烈度。

我国把烈度划分为十二度,不同烈度的地震,其影响和破坏大体如下:

小于三度人无感觉,只有仪器才能记录到;

三度在夜深人静时人有感觉;

四~五度睡觉的人会惊醒,吊灯摇晃;

六度器皿倾倒,房屋轻微损坏;

七~八度房屋受到破坏,地面出现裂缝;

九~十度房屋倒塌,地面破坏严重;

十一~十二度毁灭性的破坏;

例如,1976年唐山地震,震级为7.8级,震中烈度为十一度;受唐山地震的影响,天津市地震烈度为八度,北京市烈度为六度,再远到石家庄、太原等就只有四至五度了。

新闻录入:王芸    责任编辑:崔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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