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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9日晚7点30分,我校刑事法学院在长安校区BJ14教室举办了系列讲座之二——“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导师、2005年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之一的陈瑞华教授,我校刑事诉讼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杨旺年教授担任主持。
首先,陈教授围绕“法学理论在实际中的接纳程度”,做了四个方面的分析,陈教授首先列举了三大典型案例,由此引出第一个问题“何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并从独特法律概念体系,独特逻辑推理方式和独特价值判断三方面对该问题做以解答。随后,他明确地指出了政治家思维方式、泛道德主意思维方式及经济学思维方式是阻碍法律人思维方式的三大主因,并分别做了阐述。接着,陈瑞华教授列举了八条著名的法律格言,论述了“法律人思维方式的主要表现”。陈教授在最后分析了法律人思维方式所面临的危机和挑战,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本次讲座于晚9点50分结束。
学通社试用记者 王曦苑 |